手机电视被业界公认为未来3G最有发展前景的新业务之一,在2006年2月召开的全球3GSM大会上更是受到空前重视。虽然手机电视前景光明,但是其发展还面临许多障碍,市场处于导入期,不可盲目乐观。我国3G牌照在2006年发放已经无多大悬念,3G时代要实现甚至超越2G的辉煌关键是应用,作为3G“杀手级应用”的手机电视业务应该从4个方面着手尽快突破重重障碍,方能早日步入大规模商用阶段。
一、政策法规护航
目前,我国手机电视业务发展面临的最大障碍无疑是管制方面的问题,政策不明朗、管制机构分离等成为业务发展的绊脚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下发的第82号文,明确规定“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这意味着所有的视频业务都属于广电部门管辖,仅广电及其授权部门和机构才能发布内容。截至今日,获得广电许可经营手机电视业务的仅有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SMG)下属的上海电视台一家。对移动运营商来说,手机电视业务未受到信息产业部的反对,但因为国家层面不允许电信和广电业务相互渗透的政策坚冰仍未消融,移动运营商获得经营广播电视的许可证机会很小。
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但实现的首要前提是政策和体制上的支持和保证。国家“十一五”规划首次将“三网融合”写入其中,意味着国家决心打破横亘其中的体制壁垒。接下来要拭目以待的是相关利益部门是否能够冷静沟通、协商,从大局出发,尽快制订互惠互利的政策法规,使手机电视业务发展能够有法可依,为广电和电信系统的企业开展类似的融合性业务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
二、打破终端瓶颈
国内运营商利用蜂窝移动网络实现手机电视业务,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实施方便、成本低、手机硬件平台不需要更改,但其缺点是节目源需要第三方支持、图像的分辨率低且图像质量受网络带宽的影响。此外,由于视频业务要占用大量的网络资源,使用视频业务的用户增多,对网络将造成巨大的压力,甚至会因为数据业务而影响到话音业务的质量。因此在技术层面上,网络容量和数据信道速率的限制是目前移动运营商面临的主要问题。3G网络的商用进程也因而成为我国移动运营商开展手机电视业务的决定性因素,相信网络限制在两年内就可以得到改善。
比起网络层面的技术障碍,终端瓶颈显得更为突出,终端的种类、价格、电源问题以及互通性等都将极大地制约我国手机电视业务的发展。从全球来看,电视手机核心的技术掌握在极少数公司手中,电视手机推出速度慢,种类偏少而且价格高。手机电池的使用时间也局限了手机电视业务的开展,由于手机电视业务对电池的消耗非常大,现有的手机电池如果收看电视的话只能持续使用2小时左右,电源问题成为终端制造商面临的最紧迫问题。此外,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是互通性,目前来看,都是针对不同的手机开发不同的视频流播放软件,各手机之间不兼容,必然阻碍业务的大规模普及。终端的种类、价格以及互通性等问题的解决需要终端制造商的努力和合作,同时更有赖于移动运营商加强对各方的协调,并开拓出更大的买方规模,必要时作出一定的补贴。
三、明晰合作模式
手机电视业务是否能实现突破性的进展,运营和内容双方的商业合作模式是关键。
1.博弈的持续延缓合作进展
从全球来看,各大移动运营商都在努力探索商业模式,即使在手机电视发展相对超前的日韩,此业务也仍处于试验或试运营阶段。在国内手机电视业务市场,一方面由于受到政策的限制,电信和广电两大行业互相不能进入,惟有二者合作,移动运营商提供网络,广电媒介作为主要内容提供商提供节目源,手机电视才能开展起来。另一方面由于缺乏足够规模的用户,从利益方面考虑,作为版权拥有方的内容提供商希望旱涝保收,想从移动运营商那里收取预付保证金或者授权费,而移动运营商则希望通过收入分成方式来降低因为市场需求不明朗而产生的风险,对移动运营商来说更槽糕的是广电部门可能侵入手机电视运营业成为竞争对手,例如上海东方明珠就已开始搭建DMB手机电视商业网络。虽然手机电视的出现为经营空间渐趋饱和的广电系统和业务收入增长乏力的电信运营商带来了融合与增长的契机,但由于双方利益的博弈难以取得平衡并达成某种妥协,手机电视业务的商业合作模式至今仍很模糊。
2.内容整合强化生态位优势
移动运营商立志要成为手机电视产业链的主导者,同时又想坐享其成地按移动梦网以往的分成模式获得内容支持,在手机电视发展起步阶段内容提供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然难以激发,内容的缺乏必然成为业务推广的一大绊脚石,长此以往“主导者梦”也很难实现。目前手机电视节目来源主要是移动运营商和广电媒介联盟合作获得的传统节目或者是传统节目的加工集成品,广电媒介无疑是目前手机电视业务的内容垄断者。随着多媒体娱乐时代的到来,要获得价值链上更多的利益,移动运营商不能只满足于做一个视频传送者,而应该成为视频整合者,成立属于自己的媒体公司,制作有独立知识产权的视频节目,除了联盟传统的视频提供商,还应该网罗和培育新兴视频提供商或个人提供者(视频短片制作者、动漫制作者等),在内容多元化的同时,更主要的是强化运营商在产业链中的“生态位”优势。
四、推进三重创新
内容创新和营销创新是刺激用户欲望的有效手段。然而欲望要变为真正的需求还有赖于购买力,因此企业不仅要开发用户喜欢的产品,更重要的是让更多的人愿意并能够购买,收费模式创新成为业务成败的关键。
1.内容创新满足两个需求
手机电视实现内容创新可以从用户的两个需求着手,即多元化内容消费需求和个性化表现需求。多元化的内容除了来源于传统电视节目,还要不断增加适用于手机终端的原创内容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传统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转型和新兴视频制作机构的出现都将促进节目源的丰富。表达消费者的个性化见解是多媒体业务创新的趋势,手机电视业务的个性化不仅限于点播或者定制,更深层的是对现有内容产品可以按客户需求进行再加工,实现这一创新需要终端及网络的支持,比如赋予手机终端简单的视听编辑功能,或者允许以短信等文本方式对定制产品进行简单加工。
2.体验营销培育新的消费习惯
用手机小屏幕看电视作为一项挑战用户传统消费习惯的新业务,要真正走向普及必须借助创新型的营销模式,在业务起步阶段体验营销必不可少。手机电视可以给用户带来随时随处可想的娱乐,让消费者体会到这种便利和乐趣就要通过对环境和设施的改善来创造体验,增强对用户的感官刺激,增加服务的心理价值,通过现场体验和免费试用等体验营销手段逐步培育用户利用手机电视打发无聊时间的消费习惯。
3.改变收费模式对接用户支付能力
目前手机电视业务费用包括流量费和内容使用费。手机电视业务收费模式必须改变,实行按时间计费或者按节目包(一个独立短片或者一集电视剧)计费,而且明码标价。由于传统电视节目的盈利点主要是广告,用户几乎不需要支付内容制作费用,手机电视是否可以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新的运作方式来收回制作成本,从而降低用户的内容使用费用,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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